东地路东延伸段(市场二号路-市场一号路)排水管网及周边地块配套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地路东延伸段(市场二号路-市场一号路)排水管网及周边地块配套附属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项管〔2025〕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1-331100-04-01-796441,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概算23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1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 407 米,主要建设雨污排水管网(雨水管网约 550 米,污水管网约 500 米)、给水管网、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生态提升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 24 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建设地点:本项目西起市场二号路,东至市场一号路。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排水及配套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给水工程、通信迁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539786元。
2.3施工总工期:33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