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太原、朔州、阳泉、吕梁4个市分公司员工食堂外包服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63.25万元。
3.2本项目分为13个标包执行采购,可兼投兼中,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次二次公告有以下标包:
包5:朔州市怀仁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预算32万元。
包6:朔州市右玉县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预算22万元。
包7:朔州市平鲁区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预算22万元。
包8:朔州市山阴县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预算22万元。
包9:朔州市应县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预算22万元。
包11:阳泉市平定县分公司员工食堂餐饮及食材供应服务,预算33.12万元。
包12:吕梁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预算58.08万元。
包13:吕梁市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预算57万元。
3.3本项目拟按预算金额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服务期限:协议有效期2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常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至2025年5月2
,每日
9时至12时,
14时至17时(北京
,下同),每日
9时至12时,
14时至17时(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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