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安徽海螺川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1、铜陵海螺3#预热器壳体改造现场制作,本次制作图纸尚未出全,此次招标暂估吨位1965吨,具体材质和重量见招标文件,最终结算重量按设计厂家提供的正式版制作图纸据实结算。{本次招标价格包括主、辅材、产品制作、油漆、支撑物、倒运以及税费(13%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不含耐热衬垫的费用,图纸中的密封垫由本公司供货。
2、铜陵海螺3#预热器壳体改造制作图纸中的材料为德标标准,相关标准需转化为国标进行采购,如国标中没有对应的标准,需要转化高于国标的材料进行采购。
3、铜陵海螺3#预热器壳体改造需在铜陵海螺现场制作,安全管理要求需满足客户安全管理要求。
4、预热器壳体制作完成后内部需做好支撑防护(正常采用钢管、槽钢或者角钢做支撑),需满足多次倒运和吊装的要求。
5、制作所需的各类设备及工器具由乙方自行提供,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且需签订预热器技术保密协议。
6、预热器制作质量指标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制作数量:
1、 制作数量为壹台套
五、制作周期:
1、收到制作图纸后(分批提供)90天制作总量的80%左右,120天制作完毕,铜陵海螺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乙方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增加制作人员、安排加班等措施,确保交货期。
六、制作地点:
1、制作地点在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古圣村
七、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安装维修、钢结构设计安装等。企业成立经营3年以上,行业内无重大质量事故。
2、投标人业绩要求:需具备预热器壳体件现场制作经验,对预热器制作质量有深入理解,需提供近3年内5台以上预热器制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2022-20预热器壳体件合同复印件(所提供的合同是与**水泥厂(或水泥厂委托招标单位)或本公司直接签订的预热器制作合同,不能是分包合同)、发票、账务往来凭证等相关资料。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规模、产能、现场生产计划方案、公司相关人员的安全证等相关材料。
8、其他条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八、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5年5月217: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