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舒城县智慧停车场(二期)强电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备案机关名称: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招标人:舒城县交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项目业主:舒城县交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舒城县智慧停车场(二期)强电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341523001003599001
2.5 建设地点:舒城县境内。
2.6 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高压进线柜、高压计量柜、变压器、低压综合配电柜、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等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投资:44796875.00元。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订货批次从下单起3
内完成供货安装。
2.8 交货地点:舒城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舒城县境内,主要内容为:采购与安装高压进线柜30台、高压计量柜10台、变压器150台、低压综合配电柜40台、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9台等设备。
2.10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投标货物并进行安装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如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主要货物(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制造商授权书。主要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5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箱变设备供货业绩。
3.1.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公告发布
至投标截止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 6 月 11 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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