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5-05-21 09:33:00
截止: 2025-05-26 17:30:00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广西钦州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混凝土采购项目(重招1)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企业自愿公开招标条件,因原采购流标,现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概况:通过企业自愿公开招标的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选择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工程项目位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境内。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以下货物: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控制单价(元/m3)含税控制总价(元)交货期备注
1混凝土C20商品混凝土,二级配m33500429.401502900.00 随工程进度安排分批次交货,每批次在甲方发出需求通知后12h内送达,运输不得超过2小时。含泵送费
2混凝土C25商品混凝土,二级配m32500440.701101750.00
3混凝土C25喷射混凝土,二级配m31000452.00452000.00
4混凝土C30商品混凝土,二级配m31400452.00632800.00
说明:
①本表计划数量及规格型号仅供作投标参考,实际供货数量与投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②投标报价为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卸货地点价格,即包含标的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装运费、保险费用以及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各种费用及其他服务、增值税等乙方为履行合同项下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总和。
2.3本采购项目招标含税控制总价368.94万元。投标总价或单价超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撤销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撤销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为混凝土生产厂家(混凝土搅拌站)的,必须合法经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①获得混凝土生产厂家(混凝土搅拌站)投标(销售)授权,证明其有能力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能力满足合同要求或②提供202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建筑材料含税(包括钢筋、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产品、砂石料、外加剂等)销售业绩不低于350万元,需提供等额销售发票作为证明;本采购项目,如果生产厂家(混凝土搅拌站)和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的,经销商的投标无效。
3.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在不影响到货的前提上,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报价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不得在合同签订时要求采购人调价。
3.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及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9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为法人的签字或法人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5月2
起至2025年5月2
17时3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