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快速组织处理仪配套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1万元
最高限价:89.1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人民医院快速组织处理仪配套试剂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总周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供应商须根据所投产品归属医疗器械类别提供对应有效的证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或二合一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需将证件扫描放至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提供近所投产品近三年(2022年1月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三甲医院用户2家,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所提供业绩合同体现本品牌快速组织处理试剂即可;
③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彩页或说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0
09点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09点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年06月13日09点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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