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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路绿化提升项目劳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2 绿化   劳务   绿化提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TZ

2、项目名称:金源路绿化提升项目劳务采购

3、预算金额:33万元

4、最高限价:3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即为无效投标。

5、项目需求及招标范围:对高新区部分道路两侧空地实施场地细平、绿化带种植50cm宽灌木、播撒草籽并养护、每年秋季黑麦草混播等工作,现需对本标段内实施的金源路约9万㎡的劳务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工期:4历天,以招标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7、质量、养护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养护标准:《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二级,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必须达100%。

CA系统中质量要求统一按“合格”填写。

8、项目地点:南通市高新区,具体以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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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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