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千松坝林场2025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丰宁千松坝林场2025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奖补人工造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数政投资【2025】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千松坝林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千松坝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头道河村。2建设内容:丰宁千松坝林场2025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造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面积10360亩。建设内容包括整地、苗木购置、栽植、围栏、宣传牌、管护、抚育等内容。一标段:人工造林面积约1000亩。二标段:人工造林面积约1000亩。四标段:人工造林面积约900亩。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0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的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评标时所有标段同时评审,如果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阶段保留其按自然顺序排列靠前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人资格,中标结果将顺延第二名,以此类推。4计划工期:2.4.1工程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前完工。2.4.2工程管护期限:三年,自2025年8月始至2028年8月止。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造林技术工中级及以上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3 09:00:00至2025-06-19 17:00: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