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环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国投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XG
2.2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环路)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金额:1.955亿元
2.5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6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等。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环路)施工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10计划工期:18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算起。
3.1.3业绩要求:企业自 2021年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
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1.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3.1.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9月
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开始算起)。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①.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对象为法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经查询有以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7、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均可获取
5.投标截止
5.1:2025年7月1
09时3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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