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台儿庄开发区工业大道给排水设施采购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81.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