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黄龙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新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满发改投资【202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黄龙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新增工程)。2.1.2工程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刘家台乡。2.1.3主要建设内容:埋石混凝土护地坝2448m,桥梁2座。2.1.4标包划分:1个标段。2.1.5工期:2个月。
2.2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1.2财务要求:提供20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5年1月
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4 09:00:00至2025-06-30 17:00: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