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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购买2025年节能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6 新疆准东   经济发展   节能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Y2025CG001-2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购买2025年节能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购买2025年节能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类)节能验收或未批先建项目整改完成情况评审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交服务成果。(2025年计划对20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必须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煤炭、电力、化工、光伏硅基、有色金属、机械电子、轻工、工程咨询、生态环境或其他工业类相关专业),并从事节能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与工作对接,除不可抗力因素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人员配备:须组建专业人员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且须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煤炭、电力、化工、光伏硅基、有色金属、机械电子、轻工、工程咨询、生态环境或其他工业类相关专业),并从事节能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对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进行随机检查,须保证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2至2025年07月0,每天00:00至14:00,14: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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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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