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宁德市中医院印刷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6-27 印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印刷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中医院印刷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5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090199-其他印刷服务

宁德市中医院印刷类服务采购项目

3(年)

服务期限:3年,采购金额;105万元。按采购人要求在三年内完成批量供货,以每批次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若采购金额105万元在供货期内提前完成105万采购金额,则完成合同。

1,0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需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分批次、分数量的印刷配送服务,并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天内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为    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供应商需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 2025-06-27 至 2025-07-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