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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兴泰、官山、港园工业区道路及绿化带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7 垃圾清运   绿化   保洁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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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JYSZZ(2025)采购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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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兴泰、官山、港园工业区道路及绿化带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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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828644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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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795498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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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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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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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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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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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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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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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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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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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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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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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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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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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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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兴泰、官山、港园工业区道路及绿化带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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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6444.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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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498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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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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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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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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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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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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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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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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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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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前(不含投标截止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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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前(不含投标截止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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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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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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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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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若为联合体仅允许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③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投标文件编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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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需提供合并的相关材料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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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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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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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7月0至2025年07月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00至12:00:00,15:00:00至17:30: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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