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水泥、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水泥、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3个合同包,SN1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许高速ZXTJ-3标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SH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SN2包的中标人与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项目部 |
备注 |
SN1 |
水泥 |
普通P.O42.5散装 |
吨 |
60000 |
郑许3标 |
|
SN2 |
水泥 |
普通P.O525散装 |
吨 |
14500 |
那巴2标 |
|
SH |
商品混凝土 |
C15-C50 |
方 |
25000 |
局龙线一期改建项目 |
|
(1)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许高速ZXTJ-3标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郑许3标项目施工区域;
(2)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项目第NBTZ-2标段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巩乃斯镇那巴2标项目施工区域;
(3)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到货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局龙线一期改建项目施工区域;
2.3交货期:SN1:2025.7-2026.12;SN2:2025.7-2026.6;SH:2025.7-2026.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SN1包件的投标人或代理商提供的水泥品牌必须为附件1-《郑许高速〔2023〕64号 关于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第一次第一批材料准入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中推荐的水泥生产厂家或品牌范围。
3.2 业绩要求:2022年7月(以合同签订
为准)以来在国内工程项目中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SN1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SN2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SH包件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
3.3 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对于多合同包投标的,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07-10 至2025-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