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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一医院张店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0 医疗设备   淄博市   张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

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张店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240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淄博市第一医院张店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0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多道电生理记录仪、主动脉球囊反搏泵以及血管内超声设备采购;2.交付地点:淄博市第一医院张店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简要技术需求:所供货物为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4.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维修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生效且现场具备条件后3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完毕,具体供货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主动脉球囊反搏泵允许进口,如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在中国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其中,代理商出具授权的,还需要逐级提供上一级(追溯到所报货物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向其出具的授权书);(3)产品要求: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到2025年07月309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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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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