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注册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注册后查看
3、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样本保存冰箱等)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9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2.9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核心产品为:样本保存冰箱。各产品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医院设备科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行业划型标准为工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7月1
至2025年07月1
,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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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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