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万吨级码头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 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发改审批1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渔业码头一座,可供10000吨级渔船靠泊;新建进港道路一条。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1468.66万元。
2.2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测量、勘察、初步设计(含工可深化)、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3)合同签订后 6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专题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8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3.1.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2025年7 月23日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