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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8 维保服务   医院设备维保   医院设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荔波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8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荔波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三年的荔波县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如考核不合格(年度内出现两次季度考核不达标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或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资信证明须附有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6(含6月)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供应商格式自拟)】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或提供守法经营承诺书(详见附件二)】(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的行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单位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1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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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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