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2025-07-27 18:00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本溪天桥项目钢结构工程
工程地址:辽宁省
施工场地情况: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二、报价范围
1、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合格的设计施工图数量为准,钢构件按净重量计算,螺栓、焊缝、栓钉、切边、切角、安装措施、工艺措施等重量不计。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件加工制作、卷管、底漆、中间漆直至加工完成并运输到现场,现场装卸车、短驳、场内外多次倒运,人员及机械设备多次进出场;现场拼装及安装、现场工艺决定的坡口处理以及由于运输及其他原因制约而导致的现场二次拼装、焊接、栓接、预埋件安装等;临时支撑以及胎架的装卸、加工、安装及拆除;构件焊缝打磨及外观修整、底漆中间漆的基层处理及修补、面漆喷涂;原材及构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构件材料码放及看护保管、测量放线、现场场地清理、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工程结束后的材料整理、倒运、码放、成品保护、工程资料编制、专家论证及相关配合辅助等所有工作内容。油漆品牌由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品牌名录中选择。
3、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办理结算,月度付款比例不超过75%,甲方与总包单位封账协议签订后乙方与甲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封账协议签订后付款比例提升至90%,总包单位合同封账且工程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后付款比例提升至97%,剩余3%为质保金,项目竣工验收2年后且无质量问题将无息付清。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或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云信、E信等),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深化图纸中所示构件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机具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风险、保险以及相关配套资料报送等的工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应支出的一切费用。本工程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变化、赶工、窝工等变化而调整。
6、本工程综合单价为含税(发票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
7、辅材提供:乙方报价中包含所有辅材、耗材、油漆、稀释剂的费用,若乙方所需使用的焊丝、油漆等辅材耗材由甲方代为提供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使用量以甲方采购价格从结算中扣除。
8、板车、叉车、现场吊车以及所有的吊索具、小型机具(电焊机、空压机、卷扬机、磁力钻、倒链、千斤顶、索具、三级箱、脚手架、扳手、角磨机等)由乙方自行采购或租赁并承担相关费用。
9、安全网、气体存放、气瓶吊装笼、气瓶防具、焊机笼、安全平台、爬梯、安装焊接吊笼等措施由乙方负责采购、现场安装、倒运、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需满足总包单位安全要求及标准化要求,若乙方的措施不符合甲方或总包单位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代为采购,最终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10、施工水电、工人食宿由乙方承担。
11、工期要求:该工程工期紧,需按照甲方要求随时加班,报价包含加班费。施工工期具体以我方下发的工期计划为准,乙方作业期限超出分段节点期限,则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12、计划工期:2025年8月-2025年9月,甲方可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工期进行施工。
13、乙方应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内各项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的影响。
三、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工期进行施工。
四、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根据乙方完成工程量,按月办理结算,月度支付比例75%;
3、甲方与总包单位封账协议签订后乙方与甲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封账协议签订后付款比例提升至90%;4、总包单位合同封账且工程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后付款比例提升至97%;
5、剩余3%质保金,项目竣工验收2年后且无质量问题将无息付清;
6、若因总包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表示理解;
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或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云信、E信等),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
信誉良好,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接受参加本工程投标六、报价方式
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
2025年8月15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