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万元;
最高限价:86万元;
服务内容: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诱导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5年7月1
至2025年7月2
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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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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