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城区输变电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二、货物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第三章供货要求、采购需求一览表。
三、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资质;
3、采购货物的专业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区域销售代理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运营状况良好且未处于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恶意举报(含举报不实)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不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且处于该地区或该行业限制投标期间的记录等情形。
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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