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新能源湖北通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通山抽水蓄能电站的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TSP/Q1标),与中建二局联合体中标,中标合同额4.8224亿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进厂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岔洞口工程;通风兼安全洞及其附属洞室岔洞口工程;厂顶锚固洞及其施工支洞工程;厂房排水洞工程;①、②施工支洞工程地面GIS开关站及110KV施工变电站场平;下水库导流洞工程;场内主干道路工程;下水库进/出水口高程232.00m以上边坡工程;下水库七子山弃渣场排水与防护工程;废水处理设施;预埋件及埋管工程;安全监测工程;堆存场排水与防护工程;施工临时道路工程;施工供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混凝土及水稳料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及以上,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2025年4月2
至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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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书:2025年4月2
至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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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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