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以下简称宜涪铁路),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宜涪高铁湖北段YFHBZQ-14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涉及的材料粉煤灰、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站前工程YFHBZQ-14标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内,正线全长22.694km(DK258+950~DK281+674.441),主要工程包括7座隧道/20.5km、6座桥梁1.84km、4段路基0.4km、无砟道床45.4km,重难点工程有:甘名溪大桥,全长510.8m,主跨为316m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拱桥;白家大桥,全长170.77m,主跨为108m下承式钢腹杆组合桁架梁;向阳隧道,全长8.4km,Ⅰ级高风险隧道,横洞工区为低瓦斯工区,采用I级机械化配套施工;元堡隧道,全长3.3km,出口独头掘进。合同工期(2025.2.7~2031.2.6),土建工期49.3个月,2030年1月2
开始铺轨。合同金额30.26亿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 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达3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Ⅱ级及以上粉煤灰;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有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的授权书,生产厂必须具备生产Ⅰ、Ⅱ级粉煤灰的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风选设备,明确粉煤灰来源(具体电厂)。必须是电厂原厂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至今由具有通过 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8)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55 号)及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2022年至今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可提供所授权的代理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1.2砂石料
1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为招标物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1.2生产能力: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商。
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产品符合铁路现行标准;
1.5供货业绩要求:无。
1.6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2025年4月2
至2025年4月2
;
购买标书:2025年4月2
至2025年4月2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5月1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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