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2025-04-30 1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合同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送桩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送桩器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四礵列岛南部的外海区域,规划装机容量为313.2MW,规划海域面积约43.2km²,项目区域内理论水深19~23m,场址中心距海岸线约20km。拟布置20台14.3MW及2台13.6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各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采用2回220kV交流海底电缆送出登陆,再通过架空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为满足本项目风机基础沉桩需要,需新制1套送桩器,钢材型号为Q355C、35#钢,具体数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和正式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30天
计划开工:2025年5月1
计划竣工:2025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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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内容: 送桩器,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大型钢结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2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即可:①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制造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
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5供货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钢结构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在2022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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