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吉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分析延吉市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建设需求,提出建设总体思路及总体布局,明确延吉市水网建设重点,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延吉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相关部门批复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4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2025年4月3
至2025年5月
,每日
9:00至11:30,
13:3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