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
2、项目名称:沙溪古镇江南文化数字艺术广场新建工程材料检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合同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6、采购需求:因沙溪古镇江南文化数字艺术广场新建工程建设整体需要,拟进行沙溪古镇江南文化数字艺术广场新建工程材料检测。主要内容:建筑材料检测等并出具报告最终检测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见证取样类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检测(含有害物检测);防水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化学分析、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等其它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以建设单位指令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 自收到业主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全线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具体服从甲方安排。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类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检测(含有害物检测);防水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化学分析、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等其它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以建设单位指令为准;合同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当中标人不能自行完成,可由中标人另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但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委托。
(2)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3)检测机构在江苏省范围内异地检测时,应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2009第3.0.13条的规定,到工程所在地检测主管部门备案,即注册地不在太仓的检测机构(含省外的检测机构)需提供进太仓市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提供原件);
(4)外省检测机构进入江苏省开展检测业务时,应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2009第3.0.14条的规定,到江苏省建设厅备案并对其能力进行核验,即江苏省外的检测机构需提供进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提供原件)。
(5)投标人需符合太住建建〔2022〕30号文件规定的桩基检测单位信息登记审核公示的情况,注册地不在太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到太仓市开展检测业务,应符合苏建质〔2006〕36号文规定且必须提供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7)投标人有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被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停检测工作的。
(8)投标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依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有效报名

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

“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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