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工程接地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N2J_,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境内,以风光同场、风光储多能互补模式开发。本标段位于伊吾县,场址位于伊吾县城西北约105km场址区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地表为戈壁荒滩地貌,海拔高程在500m~850m之间。工程建设605MW的风电(风机选择11MW机型,55台)、150MW光伏、150MW/600MWh储能、1座220kV汇集站、所辖区域施工临建区域微电网及施工检修道路。
2.2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品 牌 |
1 |
镀锌扁铁 |
40*5mm*6米 |
根 |
7062 |
|
2 |
镀铜圆钢 |
ф12、铜厚度大于等于0.254mm |
米 |
1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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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镀铜圆钢 |
ф25*2.5米、铜厚度大于等于0.254mm |
根 |
4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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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接地 引下线 |
ф12*2.5米 |
根 |
2354 |
|
5 |
接地螺栓 |
M16*45 |
颗 |
2400 |
|
备注: 1.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价、材料费、配件、损耗、手续费、杂费、装车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财务费、运输费、各种税费等各项费用及合理利润、规费、过磅费等所有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即招标人无需再支付投标人任何费用。 3.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数量、型号增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因供货数量变更导致的商业风险。招标人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投标人承诺不以此为由中断供货或调增单价或索赔;招标人增加数量的,投标人应保持供货,若投标人供货不能满足招标人需求,则由招标人另行采购,由此增加的采购费用概由投标人承担。 结算数量以双方签认的对账单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4.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
2.3送货地点: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部工地现场。
2.4供货期:整个供货期暂定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要求的具体供货日期内及时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2.2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提供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禁止投标的情形;(3)投标人被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至2025年5月
报名登记参加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