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项目名称:高分子材料专用灯桩购置(2025-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6,0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 |
项目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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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专用灯桩 |
8座 |
非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4座交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之“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二、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二、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二、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二、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二、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3.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之“二、资格性文件”之“(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
,每天
09:00:00至12:00:00,
14:30:00至17:30: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